《实施细则》提出 ,培训补贴等政策 。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 ,新就业形态等形式就业 ,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奖补,
下一步,全市人社、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将加大工作配合,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脱贫人口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以上的企业,市人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细则》从2022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