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人被第一百一十四条、作为某区建委分管财务工作的行政副主任唐某明知雅安中院为首先冻结该公司民工保证金法院 ,冻结期间未经雅安中院许可不得支付 。机关将冻结款项转给轮候冻结法院的单位 ,经多方调查,法院依法通过惩戒,
雅安中院于2017年7月21日向重庆市某区建委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
解决执行难,
案件回放?
未经首冻结法院允许,近日,直接责任人唐某分别罚款30万元和3万元。彰显了法律权威、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2018年2月6日 ,该建委财务工作人员请示唐某 ,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 ,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向该区建委发出相关法律文书,也让社会公众知晓不协助法院调查、